
《十誦律》卷三十六云:「若僧不依戒,於比丘尼起憐愍心,是破法,是不護法,是令非法住。」在佛法中,慈悲不等於感情用事,制度也不能因為「她人不錯」而失去清淨性。今日不治,是溫情;明日佛制崩壞,就是沉默的代價。真正的護法,是依法說法、依法而治,不讓破戒者因人情得以逃避正視。佛法是出離之道,不是感情庇護所。
《十誦律》卷三十六云:
「若僧不依戒,於比丘尼起憐愍心,是破法,是不護法,是令非法住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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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爭議的背後,總有一句話:「因為我對她有信心、因為她為人不錯、因為她曾幫助我……」
但佛陀明白指出:若僧團不依戒,因情起憐愍,就是破法、是不護法、是讓非法繼續存在!
這不是苛刻,是清醒。
佛法不靠人情生存,而是靠制度清淨。
若一切以個人好惡來衡量,那佛制就形同虛設。
今天我們為了「她很好」而不舉罪、不治罪,
明天佛制將因無人執行而崩潰於「溫情的瓦解」。
感情若不能調伏,就是修行的毒藥。
用情感來包容破戒,是讓佛教沉淪最溫柔的殺手。

願我們不以恩情擋住真理,不以憐憫替代制度。
佛法不是用來談感受的,而是要讓我們超越感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