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《四分律》卷三十六明言:「若見他犯戒,不呵不治,則與彼共罪。」真正的慈悲,是令其止惡,而非息事寧人。當破戒被視為小事,當團體為了形象選擇沉默,佛法的清淨性也隨之崩解。護短不是保護,是共犯;縱容不是慈悲,是墮落。真正護法者,應敢於正言、直指過失,讓僧團不因妥協而失去戒體的根本。
《四分律》卷三十六云:
「若見他犯戒,不呵不治,則與彼共罪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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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的慈悲,不是「息事寧人」,而是「令其止惡、令其清淨」。
若我們看到破戒者,卻選擇護短、不說、不問,甚至為其辯解,那我們不只是默許,更是在與其共犯。
有些人說:「人都會犯錯,過了就算了。」
但佛陀不這麼說——見他犯戒,不呵不治,就是共罪。
破戒者固然有錯,但更嚴重的是——護短者正在讓錯誤被制度化、讓破戒變成常態。
若為了團體形象而壓下戒律,那這形象還代表佛法嗎?
若為了和諧而犧牲清淨,那這和諧是什麼價值?

真正的慈悲,是幫助破戒者認錯,不是替他漂白。
真正的團體,是願意為清淨付出代價,不是妥協成污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