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針對「比丘尼可否為男眾授戒」議題,法證從戒律、制度與佛制精神三方面清楚闡明,指出僧團次第設計並非出自性別歧視,而是依佛陀智慧安排的清淨制度,並提醒居士勿以情緒性思維誤解僧團律法。
我其實不太想回答這個問題!我人微言輕根本起不了作用!
大家一直糾結在性別平等:
一、為什麼比丘可以剃女眾,比丘尼不能剃男眾?
二、為什麼比丘尼不能傳比丘戒?
三、為什麼要有八敬法?
答:
ㄧ、佛制戒律男不能度尼,尼不能度男,男女有別,各歸本位。根本沒有性別不平等的問題,是互不隸屬,包含不能共住在一間寺廟裏。防止日久生情,也防止他人說閒話。本來就都不可以,不是男的為什麼可以,女的不可以。這樣夠清楚了吧?
二、如同兩個不同地方政府的議會,怎會是台北市議員開市議會,然後選出了高雄市議會的議長?就算經過台北市議員認證,也不能成為高雄的議長,因為議程不合法,所以別說成為議長,連議員的資格都沒有,因為是不合法產生的。僧人的授戒也是如此,知道不?
三、八敬法是佛陀所制,我也不覺得現在誰在行八敬法!因為現代社會已經男女平等,互相尊重了,八敬法怎礙到妳了?妳們要廢除他?更何況僧尼不共住根本沒有這個矛盾。妳們也很在乎排班站位為什麼要尼要站僧後?因為佛制比丘是七眾之首嘛!妳沒看經典上菩薩摩訶薩的出場順序一樣在比丘之後!妳有看到文殊師利法王子舉手抗議嗎?這都是自己的好勝逞強心作祟啊!
另外、為什麼居士根本不懂僧尼止作二持,跟著一起瞎起鬨?你們不懂戒律的開、遮、持、犯,不懂戒法、戒體、戒行、戒相,更不懂所有各種類別的羯摩如不如法,起什麼鬨?聲援評論什麼?
我記得我小時候高雄大崗山超X寺,一位比丘跟比丘尼日久生情,生了一個孩子,最後被逐出寺廟。他們倆在寺廟的後面搭了一個茅蓬,然後把小孩打扮成沙彌,一家三人都現出家相做起小生意。寺廟一直趕他們,引來大家的關注與同情,漸漸歪樓了!大家一直指責寺廟無情,不慈悲!忘了他們已經破戒不能穿僧服了!你們有沒有冷靜想想,你們的聲援是不是也是歪樓了!怎麼能去支援甚至參與動搖律法呢?
文章原出自:法證(Facebook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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