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凡佛所制,不得擅改;凡佛未制,不得妄增。」針對近來比丘尼授男眾戒事件,上果下清律師發出嚴正聲明,重申佛制不可更改,持戒應輕重等持,依法而行,方能守住佛法根本。
【上果下清律師 之嚴正聲明】
發生「不如法」的事
首先 果清「嚴正地聲明」
這個
我們都要「以戒為師」
戒
是「成道之本、五乘的共基」
唯佛才能制戒
制的戒
不可以「隨便更改」
..
在結集的時候
迦葉尊者就請問大眾僧
那他就聽到阿難尊者:
『曾經聽佛說:
佛滅度後,小小戒可捨。』
但是迦葉尊者
就問了諸位比丘們:
『那什麼是小小戒?』
大家說法都不一致
所以迦葉尊者就做了決定:
『凡是佛所制的,就不要隨便地去除;
凡是佛所未制的,我們就不要再制。』
所以如此說來
我們持戒就要「輕重等持」的
..
而比丘尼
都應當「遵守八敬法」
這是佛制的
比丘剃度
男眾剃度由「男眾比丘」
具德的比丘要滿十夏
或者十個戒臘才有資格剃度
.
剃度
本是「男眾剃度男眾」
不是女眾可以剃度男眾
怎麼女眾十師
可以為比丘來「授具足戒」呢?!
為男眾授具足戒
這根本就「破壞戒律」!(時維 乙巳年 夏安居前夕_農0415)
原文出處:佛子諦聽(Facebook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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